通知公告

南河闸坝除锈防腐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1号)、《关于印发绵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绵府办发【2017】47号)等有关规定,南河闸坝除锈防腐工程项目投资小于50万元,原则上可不进行招标比选。河道内施工受汛期限制,施工任务重,时间紧。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质量,现对南河闸坝除锈防腐工程项目进行比选,比选人为绵阳市河道管理局。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南河闸坝闸门等金属结构,主要内容含闸门金属构件部位、闸门槽以及预埋件除锈防腐处理工程等项目。使用新型防腐剂材质,防腐工艺要求(一底一中一面),定额预算单价限额价为260元/㎡,实施工期为35日历天。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3. 比选人资格要求

3.1、比选人须具有防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贰级以上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企业具有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的实施能力。

3.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路北段3号501室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比选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28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路北段3号5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mobile28365365网站(http://www.jzsjyw.com/)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合理总价)。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投标综合评分高的优先;投标综合评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绵阳市河道管理局          

地 址: 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路北段3号501室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778030551                                            

开户银行:农行绵阳临园口支行

账    号:240301040006779

账号名称:绵阳市河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