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专栏

mobile28365365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编号:信20170817031)   


  受理编号:信2017081703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涪江段绵阳、遂宁沿岸私挖乱采,生态破坏严重。


  行政区域:绵阳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涪江河道目前没有发现违法采砂行为,但灾后重建期过度开采、违法开采和不规范开采对河道生态环境的损害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前期处理情况。


  2015年以来mobile28365365每年开展两次河道巡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采砂、环境损害、违法建设等情况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2017年7月mobile28365365以绵水河管〔2017〕16号文要求各县市区及市河道管理局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015以来河道采砂许可均未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堆料场、加工场,要求对历史遗留的堆料场、加工场清理出河道。对于短期难以完成清理的,由县级水务局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时限。截止目前,绵阳市已完成涪江河岸生态修复11公里。平武县在2016年对2处砂石加工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江油市在2016年度已关闭河道内堆料加工场11处,完成河道清理、平整,并对因采砂造成河道生态环境损害的中坝河段进行了修复;游仙区2015年依法关停河道禁采区内的3处砂场,并组织实施清障及生态修复5.1公里,2017年3月责令2处加工场限期清障;三台县在2017年7月24日对所有堆料场和加工场制定了《关于落实涉河砂石场“三防”措施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宣传动员,安排1至2名干部驻点督促整改。


  经前期整改,应进行防尘网遮盖的61处堆料场已完成19处,需要建设或整改沉淀池的砂石加工场37处已完成20处;需安装喷淋装置的加工场37处,已完成21处。


  (二)整改措施。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mobile28365365要求5县市区人民政府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1、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堆料及加工场。


  游仙区继续落实清障工作,按绵游水〔2017〕42号、43号、绵游汛指办〔2017〕17号、19号通知和游仙区河长制办“游仙区采砂管理强化整治会”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处砂场清理,并修复河岸。


  三台县在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清障及河岸生态修复方案,汛后(10月1日)开始清障,其中交通便利的5处砂场和2处堆料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堆料较多的1处砂场在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刘营镇大围坝砂场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环保“三防”措施整改,大围坝前期清障堆料因四面环水,运输困难,且堆量较大,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障及河岸生态修复。


  2、河道管理范围外砂石堆料及加工场。


  平武县、江油市、涪城区、三台县人民政府均责成国土资源局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外砂石堆料及加工场的监督管理,责令各业主在规定期限(最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堆料的防尘网遮盖、加工设施喷淋装置安装、沉淀池的整改;在达到环保要求后恢复生产作业,作业时间控制在白天工作时间段内。


  mobile28365365指导并督促5县市区加强河道巡查和执法监管;按照涪江绵阳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开展河道岸线整治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该问题目前不涉及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的情况,但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相关镇乡村社应加强河道巡查和执法工作,并督促各业主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整改。


  mobile28365365查办牵头领导:


  罗登华 mobile28365365党组成员,副局长 18981167777